17173热血江湖论坛版规(必看)
[url=http://bbs.17173.com/topics/817/200610/26/2304767,1.html?time=1162256465][b]阅读版规前请先阅读社区总章 点我阅读[/b][/url][img]http://image.17173.com/bbs/upload/2007/06/20/1182304796.png[/img]
[b]1.关于论坛:由于希望给大家一个言论相对自由的空间,让大家有个轻松的环境,所以,对于一些积极的笑话贴、情感贴、新闻贴、讨论贴等等不会给予删除,也鼓励大家参与讨论,没有任何意义的帖子,版主们给予删除。正常版聊天贴,上40就锁。
2、关于灌纯水,相关处罚请查阅此链接:[url=http://bbs.17173.com/topics/312/200412/22/1652676,1.html?time=1103799782]http://bbs.17173.com/topics/312/200412/22/1652676,1.html?time=1103799782[/url],为了帮助大家遵守规定,对于发现纯水倾向的帖子,会及时处理,对于煽动大家灌纯水者,会给予严厉处理。灌纯水的定义参考名词解释。
[B]3、关于刷版与刷贴:一经发现直接删除贴并报站务处理。相关定义:论坛第一页内有超过五篇主题或超过10篇最后回复为同一ID即为刷屏;违者警告一次,若警告无效,直接上报站务管理,封号处理
4、关于恶意攻击:在论坛内恶意辱骂其他玩家,版主,站务管理,严重警告一次,。若第一次警告无效,做禁言处理,禁言时间最多不超过6小时。若两次警告无效,将辱骂贴,警告贴,继续辱骂贴,上报站务管理,查实后,永久封号。
5、关于有关政治的帖子,如:攻击或分裂国家、民族、政府、
,支持台独和拿国家领导人图象做文章者…… 处理规则:删贴,直接报站务封号。
6、关于签名档:论坛签名档内不可放置任何形式的不属于www.17173.com站内内容的广告,[COLOR=#006699]如有违反者.将给予一次警告并禁言3小时.再次违规将上报站务处理。[/b]
二。鉴于论坛经常有各个网游以及游戏内部职业与帮派之间的争论,为了维护论坛秩序和避免不必要地冲突,鼓励、推动合理地争论,特做出以下规定:
1、论坛鼓励、支持玩家对各个网游以及游戏内容发表自己得看法甚至是争论,但是在争论不是吵架!请玩家注意文明用语和遵守论坛规定,谢谢合作!
2、本版块玩家请不要在任何场合贬低、恶意攻击其他网络游戏及玩家!当然,合理得宣传是值得鼓励的!
3、凡是在本版块贬低、恶意攻击其他网络游戏及其玩家,以及容易引发不必要冲突的帖子(并请尊重个人隐私),一律作锁帖处理!
4、不可发表任何形式的不属于www.17173.com站内内容的广告,如有违反者.将给予一次警告并禁言3小时.再次违规将上报站务处理
[b]鉴于现在非常时间,转载个名词解释让大家参考下,以免....
名词解释——灌纯水:无丝毫意思的回帖和没有阅读价值的发帖。
如:
帖子里只有英文字母或数字如a,b,c,1,2,3等等
帖子里出现未加上其它言语而单纯的呵呵,嘿嘿之类表情绪单词
帖子里只有单纯的一个字,如「倒、阅、是、不、喔、啊、嗯、顶、好」之类
同个主题里类似自己跟自己灌的无意义对答留言(俗称自言自语)
引用他人回复不加任何自己看法
只有表情符号无其他任何语言
和主题无关的内容,一段歌词,一段笑话,他人签名档内容等
[/b][/COLOR]
[b]最后:
版主有权删除与本版内容无关的帖子 并保留最终解释权。此公告不断更新,请玩家随时留意。所有置顶贴无特别说明,禁止灌水。
以上版规行使宗旨是:人人互相监督.人人互相促进。我们版主会时刻提醒并监督大家,也请大家时刻监督提醒版主。如果有版主违反规定,欢迎举报。[/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我国的互联网,在国家大力倡导和积极推动下,在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中得到日益广泛的应用,使人们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方式已经开始并将继续发生深刻的变化,对于加快我国国民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服务信息化进程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如何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问题已经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为了兴利除弊,促进我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特作如下决定:
一、为了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
(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中断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服务,造成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二、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二)通过互联网窃取、泄露国家秘密、情报或者军事秘密;
(三)利用互联网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四)利用互联网组织邪教组织、联络邪教组织成员,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三、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销售伪劣产品或者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
(二)利用互联网损坏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三)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四)利用互联网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扰乱金融秩序的虚假信息;
(五)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或者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
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二)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三)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
五、利用互联网实施本决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所列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六、利用互联网实施违法行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七、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在促进互联网的应用和网络技术的普及过程中,重视和支持对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增强网络的安全防护能力。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宣传教育,依法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防范和制止利用互联网进行的各种违法活动,为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事互联网业务的单位要依法开展活动,发现互联网上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时,要采取措施,停止传输有害信息,并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利用互联网时,都要遵纪守法,抵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的各种犯罪活动。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与信息安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该贴在 2005年03月05日 21:52:48 被 [url=http://bbs.17173.com/show_userinfo.php?user=lusakls]卢西法尔[/url] 修改过!
该贴在 2006年01月20日 13:32:21 被 [url=http://bbs.17173.com/show_userinfo.php?user=visionbaby]visionbaby[/url] 修改过!
该贴在 2007年06月20日 10:00:32 被 [url=http://bbs.17173.com/show_userinfo.php?user=sarahchen123]越轨o荇荇[/url] 修改过! 感觉还是玩热血有感觉,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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